上次去哈斯〈HAAS〉吃飯時,bibibobo說這餐廳應該是出自我的建議,因為阿誠不像是會知道這些餐廳的人。bibibobo還說他覺得我就像Sex and the city裡的那些女人一樣,住在updown的都會女子,每天吃喝玩樂‧‧‧‧‧‧首先我不確定這是褒還是貶?再者我已婚,這是跟劇中那些女人最不一樣的地方,而且我住在downdown而非updown,雖然我的確很都會,而且熱愛吃喝玩樂啦!
說起Sex and the city這個曾經風靡一時的影集,內容描4個述住在紐約的女人的都會生活,4位女主角皆是年過30甚至35的熟女,而2005年出版的gossip girl則號稱是是少女版的『慾望城市』,因為gossip girl寫的是一群仍在私立女子學校就讀的天之驕女。
 
看完這本gossip girl,阿莎覺得這書純粹是寫來讓人妒忌的,gossip girl的生活就有點像3年前的一部電影『蒙娜麗莎的微笑』,一群富家千金少爺,就讀貴族私立學校,稍微用心在課業以及課外活動〈主辦活動還包括大型的公關慈善活動喔〉應該就可以申請進一流大學,家裡幾乎天天開party,吃不完的美食喝不完的酒,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但是反正就是上流社會的生活啦!
  
gossip girl一連出了好幾本,想來可以一直出下去,因為就算他們上了大學也是可以繼續gossip的,不用以太嚴肅的心情去批判這些上流社會的靡爛,就當成肥皂劇來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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